社會課
Q1:國民年金有那些補助?
A1:國民年金5大保障
一、.生育給付17280元/單胎:年滿25歲投保期間生產。
二、身心障礙年金4700元/月:領有重度身障手冊,經醫師評估無工作能力。
三、老年年金:年滿65歲開始請領,年資越久領越多。
四、遺屬年金3500~5250元/月。
五、喪葬給付86400元:年滿25歲未滿65歲投保期間死亡。
備註:可申請保費補助,請攜帶身份證、印章、戶口名簿至本所社會課 國民年金服務員楊小姐931370轉216辦理。
Q2:助聽器補助申請需具備條件及文件?
A2:
A2:
一、聽障朋友必需先申請身心障礙證明後,才能申請輔具〈如助聽器〉補助。
二、需備齊〈一〉身分證〈二〉印章〈三〉身障手冊〈四〉估價單〈五〉郵局存簿封面,向當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
三、如代理申請,代理人須帶身分證及印章。
四、如需更多諮詢,請洽本所社會課 陳小姐,電話:089-931370#258。
Q3:請問如何申請家庭育兒津貼?
A3:
A3:
只要符合申領條件〈一、2歲以下幼童。二、父母親一方未就業。〉,並備妥文件(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幼童父母親身分證影本、申請人郵局封面影本及印章)即可向本所社會課申請(填寫申請表)。
Q4:健保費分期付款如何申請?
A4:
一、依據健保局規定,凡欠費5000元以上,即可辦理分期繳納(但健保局如有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之金額最多分五期)。
二、若有需要辦理分期繳納,請攜帶欠費者身份證、印章及第一期需繳納之現金〈以健保局核定金額為主)來本所辦理。
三、委託他人辦理,則需檢附委託人(即欠費者)之身分證、印章。詳細情形請洽931370健保 余小姐。
Q5:中低收入家庭未滿18歲兒童及少年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之保險費如何申請政府補助?1.符合要件是什麼? 2.要準備什麼資料?
A5:
有關「全額補助中低收入家庭未滿18歲兒童及少年自付之健保費」,符合資格條件者均可至各鄉鎮市區公所或縣市政府社會局索取申請表填寫提出申請,資格條件:
1、家庭平均收入每月每人12,389~18,582元間(106年度標準,註:每年度標準不同)。
2、動產:存款本金、有價證?投資及其他動產價值平均 分配每人每年未超過新台幣11萬2,500元 。
3、不動產: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超過新台幣525萬元。
4、檢附文件:身分證、全戶戶籍謄本、財稅證明。
Q6:申請單親補助要準備那些資料文件?
A6:
一、與單親相關之補助有下列:
(一) 台東縣政府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
(二) 台東縣政府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
(三) 特殊境遇家庭生活扶助。
二、若欲申請相關扶助,可向所在地村辮公處提出申請,須備文件:
1、戶籍謄本。2、身份正反影印本乙份。3、若子女高中職以上或若持有殘障手冊,請檢附學生證影本1份。
三、若有疑間可洽本所社會課931370-216詢問。
Q7:申請房屋修繕要什麼資格及資料?
A7:
一、申請人條件:
1.年滿二十歲,具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
2.房屋所有權人或由具原住民身分之配偶申請。
二、房屋修繕須備文件:
1.申請人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2.全戶所得稅證明及財產證明各2份(若有低收入 戶證明或戶內老人有中低收入戶老年生活津貼證明,檢附中低收入戶證明即可)。
3.修繕房屋之建物登記謄本。無法提出建物登記謄本證明其房屋所有權者,得以房屋稅籍或檢附水費或電費繳費收據及經由村長出具該房屋確為申請人所有且有居住事實之證明。
4.擬欲修繕住宅位置照片(每處一張)。
5.設施設備改善所需之工程、材料、工資等估價單。
6.最近五年未曾獲政府其他住宅補助切結書。
7.領款收據及申請人郵局或金融機構之活期存款帳戶封面影本(申請人之戶籍謄本、建物登記謄本、全戶所得證明及財產證明等資料之提供。)
三、修繕補助金額: 每戶最多補助十萬元整。
四、申請方式: 申請人戶籍應與自用住宅同址,填具申請表並備齊應備文件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Q8:如何申請家庭因素替代役?
A8:
一、役男家屬均屬65歲以上15歲以下或患有身心障礙重大傷病者。
二、役男己婚並育有15歲以下子女,除役男及配偶外,無其他家屬。
三、役男家屬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除役男有照顧能力之家屬一人外,無其他或其他家屬均屬第一款之情形者。
Q9:請問:海端生育補助金多少?補助到甚麼時候?若要申請須在寶寶出生後多久以內申請?
A9:
一、本鄉婦女生育每胎補助新台幣5000元整。
二、每年度本所會編列補助預算,直至當年度補助經費用罄即不再受理申請。
三、胎兒出生後三個月內檢具
1、全戶戶籍謄本。
2、新生兒出生證明。
3、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身分證、印章向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 逾期視為放 棄本項補助權益。
Q10:如何辦理原住民敬老福利津貼?
A10:
申請原住民給付應備書件:
1、原住民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2、申請人國民身份證影本、印章。
3、申請人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Q11:我遇到了租屋糾紛,有一些狀況想請教律師,請問那裡有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另外,一般家 庭租金支出是否可列於綜所稅抵列項目,怎麼辦理?
A11:
一、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網址:www.laf.org.tw)有提供相關法律諮詢服務資訊,該基金會台東分會連絡方式如下:地址:台東市浙江路71號,電話:
(089)361363,傳真:(089)361153,電子郵件: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30~5:30,諮詢時間:週一、週三下午2:00~5:00。
二、租金支出可以列舉扣除方式申報,詳情請上國稅局台東縣分局網站:
(www.ntas.gov.tw/county/taitung_b)或電洽:(089)360001,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