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年度臺東縣海端鄉歲時祭儀申請 一、申請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受補(捐)助案件最低需有百分之十自籌款。 三、申請補助應於活動辦理或計畫執行十日前,備函檢附以下資料: (一)申請表。 (二)計畫書、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 (三)非屬利益衝突迴避具結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等應備文件向本所提出。 補助計畫及其申請表件電子檔案請至本所官網(https://www.haiduau.gov.tw/home/) 附件開新視窗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pdf[ ]1329 kB 申請補助經費計畫表.pdf[ ]161 kB 臺東縣海端鄉公所補捐助案件審查作業要點.pdf[ ]480 kB 非屬利衝迴避具結書.pdf[ ]9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