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臺東縣海端鄉公所技士約僱五等

臺東縣海端鄉公所人事徵才公告

徵才機關:

臺東縣海端鄉公所

職  系: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  稱:

約僱人員(自簽約日起僱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回執復薪前一日止,預估至113年12月)

職  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40,880元

工作地點:

臺東縣海端鄉

需求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工作內容:

辦理本鄉農情調查、農業天然災害查報、農業生產技術之改良及病蟲害防治、調整耕地制度活化農地計畫及農業資源調查與監測、農業用地使用證明、農業用地設施容許使用、原住民綜合基金貸款、農機使用證明登記與免稅油憑單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起始日期:

民國113年4月17日

結束日期:

民國113年4月23日

資格條件:

具備下列所列各項資格條件者: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2.具備MS-Office軟體操作、運用能力,熟練中文輸入及上網等資訊能力。

3.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且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迴避任用情事。

4.具公務機關約僱、職務代理或臨時員經驗者尤佳。

工作地址:

臺東縣海端鄉海端村山界路43號

聯絡方式:

(一) 請檢附下列資料: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切結書1份(請於本所網站下載)。

3.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寫簡要自述及簽章,履歷表請於本所網站(http://www.haiduau.gov.tw/)人事徵才公告附件下載使用)。

4.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5.通過英檢測驗證書(無者免附)。

6.戶籍資料及身分證影本。

(二) 相關資料請於公告結束日前,寄至本所人事室:

1.收件人:臺東縣海端鄉公所 人事室主任 陳仲琳

2.地址:臺東縣海端鄉海端村山界路43號

3.聯絡電話:089-931370轉231

備  註:

1.      請註明應徵職務。

2.      可採親自、委託、郵寄郵件方式報名。

3.      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報名應徵文件請於113年4月23日下班前送達(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以不合資格論。

4.      任用與否文件均不退件,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者,統一通知至本所辦理面試,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書面資料審查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

5.      備取人員資格3個月,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本所另有相當職務且備取人員符合進用資格者,另行通知進用。

6.      聯絡電話:089-931370轉231人事室陳先生。 書面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逕予銷燬,如需退還請檢附回郵信封。

7.      甄審結果於甄審結束後在本所網站公告,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