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海端鄉公所第二次公開徵選財建課職務代理約僱人員二名。
ㄧ、職缺
財建課經建行政職系書記及農業技術技士二職缺職務代理約僱人員各正取一名、備取1名。
二、具備以下資格
1.經建行政職系書記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2.農業技術職系技士職務代理約僱人員(以下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工作內容
本所財建課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四、待遇:月薪
1.經建行政職系書記職務代理約僱人員:約僱三等220薪點,月薪31,614元。
2.農業技術職系技士職務代理約僱人員: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9,396元。
五、僱用期間:
錄取報到日起至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當日止,惟因代理原因消失則於代理原因消失當日無條件解僱。
六、工作地點:
臺東縣海端鄉
七、上網公告時間:
自111年5月9日起至111年5月13日止。(收件至公告截止日17:00止)
八、其他
1.可採親自、委託、郵寄及電子郵件報名。2.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報名應徵文件請於111年5月13日下班前送達(包含郵寄及電子郵件),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以不合資格論。3.應徵文件請檢具個人履歷表(需附2吋照片並填寫簡要自述及簽章,履歷表請於本所網站(http://www.haiduau.gov.tw/)人事徵才公告附件下載使用)、最高學歷證件、身分證正反面、戶籍資料及個人專長證明文件(以上證件均為影本),於信封註明參加甄選職缺,親送、委託或逕寄台東縣海端鄉海端村山界43號海端鄉公所人事室收。4.任用與否文件均不退件,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發展,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者,將視需要通知面試甄選或採書面逕予甄選,書面資料審查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5.備取人員資格3個月,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本所另有相當職務且備取人員符合進用資格者,另行通知進用。6.聯絡電話:089-931370轉231人事室賴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