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海端鄉公所人事徵才公告
徵才機關: |
臺東縣海端鄉公所 |
職 系: |
經建行政職系、農業技術職系 |
職 稱: |
經建行政職系書記1名、農業技術技士1名(均為預估缺) |
職 等: |
1. 經建行政職系書記1名: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2. 農業技術技士1名: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工作地點: |
臺東縣海端鄉 |
需求名額: |
各職缺均正取1名,候補1名 |
工作內容: |
一、經建行政職系書記(A610100):有關經建工商及一般管理行政等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二、農業技術技士(A610080):農地水土、野溪治理、農路管理等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起始日期: |
民國111年4月1日 |
結束日期: |
民國111年4月11日 |
甄審日期: |
於收件書面審查完成後擇日召開。 |
資格條件: |
公務人員具備下列各項資格條件者: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有各該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且依法得權理或實授各該職缺資格。 2、具有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者(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無各項考試限制調任情事者。 4、具原住民身分者得優先考量。 |
工作地點: |
臺東縣海端鄉 |
聯絡方式: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現職人員一律採線上投遞履歷,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繕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上傳擬繳附文件;現職人員以紙本投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另請檢附下列1-5資料,1-4表格請至本所網站(https://www.haiduau.gov.tw/home/)【人事徵才】項下下載本職缺甄選應附表件: 1、臺東縣海端鄉公所甄選報名表 2、臺東縣海端鄉公所公務人員陞任評分表(填表人簽章處務必簽名) 3、切結書1份。 4、本所甄選簡要自傳。 5、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掃描資料。 將上述1-5相關資料填寫完成並掃瞄成PDF電子檔後,上傳【應徵職缺】附件(容量限制10MB)或寄至承辦人信箱(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三)承辦人聯絡資訊: (1)承辦人:臺東縣海端鄉公所人事室 賴榮盛主任 (2)地址:臺東縣海端鄉海端村山界43號 (3)聯絡電話:089-931346 轉 231 |
備 註: |
備註: 1、線上投遞履歷無須寄送紙本,並於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應徵,如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2、本次職缺甄選視新冠肺炎疫情及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3、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另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影本概不退還。 4、本項各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均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並以遞補本職缺或本所升遷序列相同、性質相近且具任用資格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