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113年「海洋地方創生與產業活絡及永續經營推動方案」徵件計畫

(一)徵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4月8日止。

(二)徵件對象:

1.各級學校(含大專校院)。

2.依「人民團體法」登記立案之職業團體或社會團體。

3.依「財團法人法」登記立案之財團法人。

4.依「漁會法」登記立案之漁會。

(三)徵件主題:

1.地方創生共榮共好。

2.擴大海洋多元體驗。

3.海洋運動推廣及技術提升。

4.海洋永續經營意識之推廣與深化。

(四)申請注意事項:

1.提案單位應擬妥申請表及計畫書(詳附件),並自即日起至113年4月8日下午5時前,以郵遞、專人寄(送)達方式函送本會(地址:806614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海洋資源處收,並於信封封面加註「海洋地方創生與產業活絡及永續經營推動方案徵件」,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予受理。

2.補(捐)助計畫之期程不得跨年度,其實施場域應於我國管轄區域內。

3.申請書件未完備,經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補正不全或無法補正者,本會得不予受理。

4.計畫應於年度內執行完畢,並於辦理結束後一個月內檢具領據、經費請撥單、執行成果報告書、收支清單及經費分攤表等資料,最遲應於113年12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函送本會辦理結案核銷。

相關計畫申請書件請至該會全球資訊網>首頁>公告資訊>最新公告區(網址:https://www.oac.gov.tw/ch/home.jsp?id=67&parentpath=0,6&mcustomize=bulletin_view.jsp&dataserno=202403070001)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