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年獎勵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實施計畫」
一、 計畫依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 28 條、原住民族語言發展獎 勵辦法第 5 條。
二、 獎勵項目、名額及獎金:
(一) 終身貢獻獎一名,頒發獎金新臺幣(以下同)六萬元。
(二) 原住民族語言傳承獎:
1、原住民族語言幼兒三名,每名頒發獎金二萬元。
2、原住民族語言保母三名,每名頒發獎金二萬元。
(三)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獎:
1、個人獎項: (1)原住民族語言教保員一名,每名頒發獎金二萬元。
(2)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一名,頒發獎金二萬元。
(3)原住民族語老師一名,頒發獎金二萬元。
(4)推動族語公務人員三名,每名頒發獎金二萬元。
2、團體獎項: (1)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一族:頒發獎金五萬元。
(2)推動族語機關二所,每名頒發獎金五萬元。
(3)推動族語團體三組,每名頒發獎金五萬元。
3、特別獎: (1)得視年度參選情形增設本獎或另行推薦人選。
(2)獎金比照個人獎項二萬元、團體五萬元。
三、相關資訊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