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東華大學114學年度法律學系原住民專班學士班單獨招生海報與報名相關資訊

114學年度法律學系原住民專班報名資訊,請參閱本校招生訊息網相關資訊:https://exam.ndhu.edu.tw/p/406-1104-230905,r2404.php

報考資格:

1.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畢業 生(含應屆),

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 校以上畢業生(含應屆),

或具有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2條資 格規定者。

2.須具有原住民身分,原住民身分之認定依「原住民身分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報名方式:

1、索取繳費帳號起迄時間:114年02月11日(二)上午9時起至114年02月25日(二)下午3時止。

2、網路報名含線上上傳備審資料起迄時間:114年02月11日(二)上午9時起至114年02月25日(二)下午4時止。

指定繳交資料:

1、考生資料表含學習歷程自述、就讀動機及高中學習歷程反思(以電腦打字,1000字為上限)。

2、中文作文(近期重大國內外原住民族權利議題分析) 、是否熟悉原住民族權利議題、表現自身文化經驗與議題之深刻對話(以電腦打字,1000字為上限)。

3、修課紀錄:學業總成績、 一般課程及原住民文化族語言課程表現(畢業生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繳交在校全部之成績;應屆畢業生須繳交校前五學期全部成績) 。

4、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

5、學歷(力)證件影本(畢業證書或在校證明,應屆畢業生繳驗學生證影本需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章)。

6、多元表現:(1)、社團活動經驗:可提供校內外各式社團(包含部落組織)等參與證明。

(2)、檢定證照:可提供語言能力證明(如:英語能力檢定證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證明)或技能證明等有利審查資料。

(3)、社會服務證明:可提供公共事務參與或其他社會服務等服務證明,如:NGO、NPO辦理之相關活動,或參與部落工作、各式文化事務等證明。

(4)、競賽表現:競賽表現可提供: 校內競賽(全校型競賽、不包含班級競賽)、校外競賽(原住民族文化相關之知識、語言、競技等相關活動競賽)。

(5)、特殊優良表現證明:可提供原住民族國內外交流活動之參加證明等特殊優良表現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