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文化部辦理「第九屆公共藝術獎」徵件
一、本部為提升公共藝術辦理品質,營造藝術美學環境,自96 年起舉辦公共藝術獎,
以彰顯公共藝術辦理成果,促進大 眾對公共藝術的賞析及瞭解。
二、本屆公共藝術獎即日起開放線上報名至113年7月15日止,
網址:https://publicartawards.moc.gov.tw/index/zhtw/2024regulations。
包含「依法設置」及「自行辦理」 兩大面向,「依法設置」除延續卓越獎、藝術創作獎、環 境融合獎、
民眾參與獎、教育推廣獎及評審特別獎等設置 計畫類獎項外,亦增加「藝術策劃獎」;
另針對主動積極協調溝通且表現優異承辦人、積極維護作品管理機關,增 加「行政類」獎項。
三、為積極鼓勵優良公共藝術設置單位踴躍參加,請貴機關推 薦經審議通過,
具優良成果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案)之興 辦機關、藝術團隊或藝術創作者、策劃團隊或策展人,
並協助被推薦者依簡章內容檢附審議機關推薦表完成報名。 為使各機關具充足時間完成報名相關作業,
建議貴機關於 113年6月28日前完成推薦作業,並請被推薦者於113年7月 15日前完成報名作業。
四、另為鼓勵管理機關於常設型公共藝術設置完成後,積極維 護作品,
請貴機關轉知於107年12月31日前完成備查之管理 機關,積極報名參加「管理維護獎」;
並請協助轉知自行 辦理計畫之主辦單位,報名「藝術實踐獎」。
五、報名期間如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執行單位開物整合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聯絡窗口02-2545-4366分機302柯小姐或分機 503陳小姐。
六、檢附「第九屆公共藝術獎」簡章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