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東縣政府 113-116 年客家文化研習補助計畫
主旨:臺東縣政府 113-116 年客家文化研習補助計畫
說明:
一、補助對象:於台東縣依法登記或設立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及人民團體
(不含政黨、民營事業機構所屬團體)。
二、補助範圍:
(一) 辦理各類客家「文學」與「藝術」研習活動。
(二)辦理客家「傳統戲曲」及「歌謠」、「年輕人音樂」講座課程或研習活動。
(三)辦理客庄木藝、竹編、織品與點心、粄食等講座課程與體驗活動,並建構食農教育與食農地景。
(四)其他有助推展客家文化藝術發展之計畫。
三、補助原則:
(一)同一社團同年度提出同性質計畫以一案為限。
(二) 每案補助金額至多以新臺幣5萬元為原則。
(三) 辦理客家文化研習班之開辦需求,每班以補助36小時為原則,最高
以5 萬元為上限。
(四)授課講師以客語薪傳師或具有客家音樂相關比賽得獎經歷且具備多
年教學經驗者為佳。
(五)補助經費不含活動獎金、贈品、紀念品、點券、摸彩品、爆竹、煙
火、建築、工作服、硬體設備購買等項目。
四、申請時間:於每年度2月1日起3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