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海葵颱風造成林產物損害案,公告臺東縣為辦理林業類「造林地(1-6年生及7年生以上)」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112年海葵颱風造成林產物損害案,農業部業於112年10月23 日公告臺東縣為辦理林業類「造林地(1-6年生及7年生以上)」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符合公告事項規定者,請逕向海端鄉公所農業課提出申請。 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期限:自112年10月24日起至11月2日止。 附件開新視窗 海葵颱風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公告.pdf[ ]65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