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端鄉111年「重陽節敬老禮金」暨「推動永續健康食農計畫禮劵致贈」公告。
一、具領資格:設籍海端鄉且於民國51年10月4日前出生,即可按級距領取重陽禮金。(級距表詳如附件一)
二、發放期間:下村集中發放時間10/3-10/6(詳如附件二)。
三、發放期限:若錯過上述集中發放期間,請10/7-10/31洽各村村幹事領取(請注意!!食農禮券僅發放至10/31);11/1-11/18至海端鄉公所社會課領取。
四、取必帶證件及領取規則:
(一)本人親領:攜帶本人身分證、印章。
(二)三親等內親屬代領:代領人攜帶相關身分證明文件或身分證(以證明與具領人關係)及印章確認親屬關係(如夫妻)。(註:三親等範圍列表詳附件三)
(三)非三親等內屬代領(含村長或村幹事代領):代領人攜帶相關身分證明文件或身分證及印章確認親屬關係,並註明親屬關係及現場填寫委託領取清冊。
五、致贈方式:本次禮金發放分為2袋紅包袋(1袋為臺東縣政府致贈500元、食農計畫禮券面額200元及另1袋為海端鄉公所依年齡級距致贈禮金),外加1份精美伴手禮。
六、為確保具領人權益本次禮金發放以本人親自領取並蓋私章或由其三親等內親屬代領為原則。
七、聯繫窗口:089-931370 分機217或264 社會課古小姐&余小姐